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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县:发挥“驻”的优势 抓实日常监督
发布日期:2020-08-31 12:47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专项督查中,发现各驻在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建议县纪委监委下发督查通报,并约谈3个单位主要领导……”近日,福海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秀萍在季度汇报会上对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反馈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今年以来,福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作为监督的有力重点,采取召开驻在单位联席会、情况通报会、季度履职汇报会等,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和工作提示单等形式,督促驻在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以监督促监管,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准日常监督“靶心”,建立驻在单位“工作任务提示单”制度,将职能部门权力的规范运行纳入重要“提示”内容,结合地委、县委重点工作,梳理印发季度工作提示单。年初以来,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提示工作37项,监督指导各单位“照单履责”,监督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派驻纪检监察组不仅要学习运用好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在日常监督中还要不断充电,熟练掌握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这样才能做到精准把脉、精准监督。”该县第六纪检监察组干部王艳玲表示。

各纪检监察组紧盯驻在单位行业特点和业务工作,抓好重点岗位、关键领域的监督,指导梳理廉政风险点4大类322项,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35次,指导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流程38项,并通过制作手册、公示公开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项目“挂图监督”制度,梳理驻在单位年度项目96项,对项目招投标、推进实施、资金拨付等环节以图表方式列出关键点和风险点,不间断开展抽查监督,确保职能部门惠农项目规范实施、资金专款专用、惠及广大群众。

“要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既要忠诚履职,做到督促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又要敢于动真碰硬、亮剑交锋,全力推进四项监督落地落实。”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第二季度汇报会上表示。(福海县纪委监委  祁代勇 刘艳芝 | 责任编辑 李娜娜)